A:自111年1月1日起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(98年1月23日至110年12月31日為220萬元),贈與人在同1個年度內,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,可以免辦贈與稅 ...
財產之移動,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以贈與論,依本法規定,課徵贈與稅:. 一、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,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。 二、以顯著不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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