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發行及轉換辦法:停止轉換期間(1/2). ◎為確保CB持有人之權益,CB有不同停止轉換情. 事時,其各停止轉換期間應避免重疊或連續,. 且各停止轉換期間,應留有適當 ...
做法: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0條之規定,「債權人自該. 轉換債發行滿一個月之次日起,至到期日前10日. 止,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,得隨時向該公司請求轉. 換為股票」,因此,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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