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,誠摯地歡迎您在112年12月15日遠傳亞太合併基準日生效後已經成為遠傳的用戶;您可以立即享受合併後近千萬用戶互打通通算網 ...
我們很高興地宣布,遠傳與亞太合併案經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、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准後,合併基準日(即生效日)將訂於2023年12月15日,「新遠傳」即將正式上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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