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行為例外 搜尋引擎推薦回答

限制競爭協議 - MBA智库百科

如經營者之間協議對特定競爭對手實行共同拒購拒銷;通謀者集體限制新的競爭對手進入現有市場;行為人聯合限制技術、營業時間、營業地點以及無正當理由拒絕交易等。

日月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平競爭暨反托拉斯法 ... - TodayIR.com

日月光成員均不得與競爭者間有任何意圖限制公平競爭聯合行. 為,包含但不限於討論封裝測試服務價格或商業條件、聯合定價、限制產量、圍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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